什么是学士学位授予权评估?
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我国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
学士学位授权是一所合格的本科院校的基本权利,也是本科专业的必备条件,分为“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两个层次。如果被评专业通过评估,就表明该专业的本科教学质量达到了相应条件;如果学校被评专业全部通过评估,就表明学校是一所合格的本科院校,具有对所评本科专业授予学士学位的权利。
学士学位授权评估与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什么关系?
学士学位授权评估是对新建本科院校基本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的评估。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是国家教育部对具有一定办学历史的本科院校办学水平实施的全方位评价。学士学位授权评估在有首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学期进行,由贵州省学位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新办本科院校首先必须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且必须具有三届以上本科毕业生才有资格接受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士学位授权评估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虽然这两个评估层次不同,但环环相扣,评价结果对学校的社会声誉、今后的发展都有重大影响。
学士学位授权评估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贵州省普通高等院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评估指标体系(试行)》、《贵州省普通高等院校增列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试行)》。
学士学位授权评估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